國稅局誤算我的所得稅,怎麼辦?

 

 

國稅局誤算我的所得稅,怎麼辦?

 

問:

 

我在台中市東、西區各有一間房產,我兒子目前也正就讀大學受我扶養,但是今天卻收到國稅局的補稅通知,要我補繳所得稅好幾萬塊並且還要罰鍰,請問我該怎麼辦?

 

葉先生

 

答:

 

葉先生您好,關於您的情況,根據我國稅捐稽徵法第17條規定,若納稅義務人發現繳納通知文書有記載、計算錯誤或重複時,於規定繳納期間內,得要求稅捐稽徵機關查對更正。另外根據第35條,您必須在收到核定稅額通知書30日內申請複查。若是您欠缺以上動作,很有可能無法進入訴願程序,而導致權益受損,晚晴備有財務金融人才,請盡速與我們聯繫以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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