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不履行離婚協議

 

老公不履行離婚協議

 

問:

 

       你好,我是一個失婚婦女。我跟老公協議離婚,監護權歸他,而且他每個月要支付我六千元贍養費。問題是兩個月前他就人間蒸發了,怎麼打電話都找不到人,發簡訊跟email也沒有回音,請問我該怎麼辦?

 

劉小姐

 

答:

 

       劉小姐您好,歡迎您跟晚晴的法律團隊聯絡,我們會幫您擬定完善的催告程序。首先,我們可以請律師幫您寫妥存證信函,告知對方必須履行離婚協議。要是屢次催告不聽,我們建議您可以提起家事訴訟或是申請支付命令以維護您自身的權益。另外在親權探視的部分,您可以依照目前民法第1055條第五項規定:「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向法院申請探視,欲知詳細情形,請您盡速與晚晴聯絡,謝謝。

 

       晚晴法律事務所,24小時免費服務專線:0800-099-007,或是請瀏覽我們的官網:http://wqlaw.org/,亦可使用線上交談服務,全程保密、專業、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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