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上努力工作,卻遭受「職場霸凌」,受到嚴重「職場霸凌」可能對受害者帶來重大創傷,也影響職涯發展,而且遠比多數人認知的更為普遍,部份原因是許多受害者不明瞭自身受霸凌,或不管是對人或對己,都難以開口承認自己被欺負。
根據統計分析公家機關的「霸凌」問題顯然比私人企業嚴重,反而男生比例也比女生來的高。
霸凌行為分為五大類:
- 威脅專業地位
- 威脅個人地位
- 孤立
- 不合理的工作量
- 破壞穩定
「霸凌」,是一種以語言、行為來汙衊、欺悔的行為,不僅會讓受害者感到身心受創,長久累積下來的壓力,往往會令人罹患憂鬱症,甚至萌生輕生念頭。
勞基法條:
《勞基法》第十二條允許雇主在員工對同事有重大悔辱、嚴重違反工作規則時,可直接開除員工和不給資遣費。
第十四條則保障勞工,若雇主對勞工暴力相向、重大悔辱、未給薪水、工作會危害勞工健康,勞工也可逕對雇主終止勞動契約,雇主還要給勞工資遣費。
公司、主管與下屬間,尊重人才、互相體諒,乃是溝通的基礎。如果您或身邊的親友、同事遭遇職場霸凌,別忘了伸出援手,必要時,亦可尋求管理階層、人是部們協助!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雇主對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而工作者可對雇主未針對職場暴力訂定相關預防及處置措施,可向雇主、主關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申訴。雇主如經主管機構或勞動檢查機構調查發現未針對職場暴力訂定相關預防及處置措施,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依然未改善,可依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
若要就總經理個人刑事責任,需考量是否符合刑法上公然悔辱等罪、強制罪之法規要件。
刑法第309條
公然悔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謗他人名譽之事者,為毀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毀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刑法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礙他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民法責任:民法第18條
侵害人格權,人格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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