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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公寓大樓裡,常常遇到樓上鄰居在陽台澆花澆水,總是把家裡的陽台弄的溼答答,時常洗好衣服也又被弄濕了。

經過口頭勸說但還是屢勸不聽,我們可以透過何種管道來維護自我權益呢?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為了加強公寓大廈的管理維護,提昇住戶品質,設有諸多規範,其中住戶也負有維持公共安全、公共衛生與公共安寧等義務。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1項規定,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汙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類之行為。因此,如果該住戶澆水的情況,已達到排放汙染物的程度,此時,可能違反該條例第16條第1項所定公共衛生的義務。

 

若違反前述法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緩,並得令其限期改善,如果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時,可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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