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法律案件均以證據做為法院裁決根本。您手中的證據是否會被法官視為合法且有效的呈堂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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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p 15 Tue 2020 09:46
檢舉過頭也是一種妨害公務(時事)
- Sep 01 Tue 2020 14:09
求職受到雇主的不公平對待該怎麼辦?
- Sep 01 Tue 2020 14:02
監護權對孩子來說有多重要?
一般而言,生下孩子的夫妻會同時取得監護權。會出現監護權爭議,絕對是孩子的父母沒辦法與孩子共同生活。但不論父母的關係有多麼惡劣,孩子都是無辜的,在他們滿20歲以前,父母均有義務照料(民法第1116-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