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法律諮詢/調查蒐證/刑事訴訟】
在臉書上毀謗公婆
問:
晚晴你好,我想控告我的大嫂,她在臉書上批評我的爸媽,我已經私訊給她還不聽勸,最可惡的是她竟然直接封鎖我,請問我該怎麼辦?
小圓
答:
小圓小姐您好,人常言清官難斷家務事,如果無非必要,一般是不建議走到訴訟一途,但是非要進行訴訟的話,我們晚晴律師團隊亦會盡全力協助幫忙。一般而言,臉書網站屬於可供公眾上網瀏覽之公共空間,若是在上頭張貼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言論文章,及回應留言能讓大部分的人共見共聞,並散布於眾,即構成刑法第310條的誹謗罪第二款之要件,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可先口頭警告或是委託我們發存證信函,讓嫂嫂知道其嚴重性,請她撤下相關情緒性的言論,以免誤觸法網。
晚晴法律事務所,24小時免費服務專線:0800-099-007,或是瀏覽我們的官網:http://wqlaw.org/,亦可使用線上交談服務,全程保密、專業、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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