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一直在宣導【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但大概基於【我不會這麼倒楣】【酒量還不錯】【小喝一兩杯不會有事】,所以酒駕肇事案件還是層出不窮。
因為很多地方都查的到酒駕罰責,所以這篇文章會以案例分享為主。
敬告各位駕駛人:遇到警方攔撿酒測時,主動配合最省事。
【案例一】
曾有駕駛自認沒喝酒,過了攔撿點才停車並拒酒測,最後判無罪。
警方依法對駕駛開出拒測罰單,法官認為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規定,攔停並要求配合酒測的前提必須是「已發生危害」,例如有人車禍受傷;或者「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例如車內酒氣十足。
判決書並強調,警方絕不能以「如果沒喝酒,為什麼要拒絕酒測?」為理由,強迫人民接受酒測,不然就違反「不自證己罪」及「不得強迫被告自供或認罪」等原則。最後法官認定此案警方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判決撤銷原處分。
【案例二】
機車騎士在攔撿點前二百公尺停車,步行返家時遭警方要求酒測被拒,法官判定免罰。
法官認定在「已發生危害」或「合理判斷易生危害」等情況下,才可對民眾攔檢酒測,警方不可「主觀臆測任何不服膺警察威權的國民,均屬可疑酒駕者」,考量騎士非騎車遭攔檢也無危險駕駛行為,欠缺合理懷疑酒駕基礎,判免罰。
拒絕酒測是人民的權利,但別以為這樣就能僥倖逃過一劫。
拒酒測罰單價值九萬元並加贈吊銷駕照三年。
為防止花錢消災的歪風,警方仍有權呈報檢查官,強制酒駕者進行抽血檢測。
因為酒駕肇事害人害己,卻仍有民眾罰不怕,之前曾提案讓酒駕累犯洗大體,希望有警醒之效。但基於對死者尊重及生命禮儀屬專業工作而作罷。目前則研議讓累犯參訪植物人安養機構,了解車禍造成的家庭破碎和傷害。
至於酒駕道安講習的上課時數將從四小時增加至七小時,一年內有酒駕兩次以上的時數從一天六小時增為兩天十四小時。
坊間盛傳臨檢時多喝水多尿尿,或吃薯條壓酒味,其實都不會改變事實。因為影響酒精代謝速度的原因很多。有的人前晚多喝二杯,隔天上班酒測依然超過標準值。
影響酒精代謝速度的前三名:飲酒的量、飲酒的速度和酒精濃度。
其次碳酸飲料也會讓酒精吸收變快,以同等量的酒來說瘦的會比胖的人有較高的酒精水平。
年紀大的人因代謝功能變差,酒精停留在體內的時間也會比年紀輕的長。
酒精的代謝率是可預測的,大部份的人血液內的酒精會以每小時0.015度的速度下降。
讓0.10度的血液酒精水平從身體清除約需時七小時。
最後和大家分享一個有趣案例,就是某酒駕者在家門口和計程車發生爭執,鬧到警察到場。此時他忽然衝進超商,當著警察面喝下啤酒。法官認為因警察尚未告知對方要進行酒測,且也無直接證據證明對方有飲酒,故判不罰。
但最終還是呼籲大家為了家人及無辜民眾,千萬不要存著僥倖心態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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