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1999專線後,大幅簡化市民反應問題的流程,但也因此有不少民眾打上癮。
曾有人平均一天狂打300通,接到客服人員撐不住離職;或著打來只顧聊天、問明牌或謾罵,讓社會資源無法真正運用在需要的地方。
這亂象目前並無法可管,只能祭出拒絕服務的方式。
但別以為這樣就可以任意而為喔!
曾有民眾因向1999反應未獲得滿意答覆,即揚言要掃射市府。
這已然觸犯刑法恐嚇罪。
或者通話時若使用非理性、爆粗口及人身攻擊言論。
這已涉公然侮辱,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除了1999,若狂打110、119或有謊報情事,因明顯妨害公務,也違反社會秩維護法第85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 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
二、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聚眾喧嘩,致礙公務進行者。
三、故意向該公務員謊報災害者。
四、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
社會資源有限,請大家珍惜運用,也請以同理心對待辛苦為我們服務的人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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