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對一般小老百姓來說是件相當重大的決定,尤其華人大多對兇宅心存疑慮。
依內政部92年不動產公告中定義兇宅為「曾發生兇殺或自殺致死之情事。」
兇宅除了讓華人心裡毛毛的外,幾乎也無法向銀行貸款。
不過若在社區公共區域自然,會在屋內自然死亡,均不屬於兇宅。
兇宅在法律上屬於物的瑕疵,因非自然死亡造成經濟減損。
但兇宅並非人見人嫌,其實他是部份投資客眼中的肥羊。因為兇宅行情約為市價的5~7成,若地段好,拿自有資金以低價買進,整理後租人,大有利潤。
若不想買到兇宅,除了先多方打聽,也可在合約上保證非兇宅,若有不實,
買賣雙方得無條件解約或請求損害賠償。
延伸閱讀
晚晴律師事務所免費法律諮詢專線:0800787007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